将“阳光体育”进行到底
随着“迎奥运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会”降下帷幕,“阳光体育”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其实不然。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而“阳光体育”作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具有永久生命力。作为教育工作者,为了学生一生的幸福,为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我们要将“阳光体育”进行到底。
一、继续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央7号文件提出“把加强体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一是因为青少年体能素质下降的问题再不能继续下去了,它不符合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二是因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体育是最薄弱的环节,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容易形成共识,只要我们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学校体育工作就一定能得到加强,学生体质就一定能逐渐得到改善,三是因为体育不仅具有强健体魄、培养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的功能,而且还是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磨练坚强意志,培养优良品德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体育,可以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我们就是要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符合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符合把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作为教育工作者,只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7号文件上来,才能真正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把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来抓。
二、继续抓好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根本,就是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而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就是保证他们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这一点,我们尝试了,我们努力了,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下阶段,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确保三个“到位”:一是时间到位。为此,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是一项硬指标,死任务,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人员到位。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配齐,就是数量上要足够;配强,就是质量上要过硬。要以更高的要求,加强在职体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体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资金到位。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中按5%的比例用于体育工作,为学校体育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继续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中央7号文件为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出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就是要鼓励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同时,不断丰富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形式和内容,充分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的自觉积极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重点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的,用3年时间,使我市中小学生合格达标率达到90%以上。要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运行机制,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落实岗位责任制,并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促使达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逐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中心,定期组织检测和数据分析;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教育局职能科室要每年定期公布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教育功能、指导功能和反馈功能。二是大力培养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通过组织课内外体育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在此基础上,发现培养体育特长学生,为竞技体育输送人才。三是建立完善阳光体育奖章颁发制度。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要把颁发“阳光体育证章”、“阳光体育奖章”作为学生毕业典礼上重要议程之一,以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